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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利国际: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1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文彬先生、鹿国栋先生、王斌军先生、舒扬杰先生、王学良先生等

人的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
尚未届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提名和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周文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斌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舒扬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鹿国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
学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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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朱鹰   承军   吴良卫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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