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信维通信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01 号)核准,信维通信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1.7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529,272,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704,502.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382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517.93 万元,其中: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795.48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419.45 万元,使 用超募资金收购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7,303.00 万元。 2013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1,452.52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62.2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690.29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970.45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活期余额、定期存款合计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0 年 11 月 12 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皇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 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 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 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 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董事长签字后, 方可予以支付;超过董事长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 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 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应当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 11009856673404 0.00 已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0342700061741 0.00 已销户 合 计 0.00 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970.4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52.5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48.00 报告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6,722.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01 号)核准,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由主承销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66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1.75 元,其中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 333.40 万股,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1,333.6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2,927.25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395.6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531.62 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 561.1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70.45 万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出具深鹏所验 字[2010]38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22,248.00 万元,累计使用超募集资金 26,722.45 万,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557.71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0,690.29 万元;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419.45 万元,超募资金收购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 司 17,303.00 万元。 3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48,970.45 万元 募集资金总 11,452.52 万元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 48,970.45 万元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金投向 (含部分 总额 (1) 金额(2) (3)=(2)/(1) 生重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终端天线技术改造项 否 18,998.00 8,659.91 553.99 8,659.91 100.00% 2013 年 3 月 31 日 1,295.77 否 否 目 2. 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 否 3,250.00 2,897.80 208.24 2,897.80 100.00% 2013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目 3、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不适用 10,690.29 10,690.29 10,690.29 不适用 不适用 充公司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248.00 22,248.00 11,452.52 22,248.0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9,419.45 9,419.45 9,419.4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3.收购英资莱尔德无线通 - 17,303.00 17,303.00 17,303.00 100.00% 2012 年 11 月 2 日 否- 否 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6,722.45 26,722.45 26,722.45 合计 48,970.45 48,970.45 11,452.52 48,970.45 移动终端天线技改项目原计划投资 18,998 万元,累计已完成投资 8,659.91 万元,因公司并购 LAIRD 北京后生产能力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 与生产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技改募投计划,公司已决定不再追加投资。技改项目分四个小项,3G 移动终端天线技改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项目与模组天线技改项目是对原有天线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经济效益不易量化,无法单独核算项目效益;3D 精密 体项目) 成型天线(LDS 天线)产业化项目与高性能天线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产能,报告期实现经济效益 1295.77 万 元。随着技改项目产能利用率的提高,将为公司创造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7.2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70.45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需求 22,248.00 万元后,超额募集资金为 26,722.45 万元,截至目前,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为: 1、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以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 5,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金; 使用进展情况 2、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方案》,决定以现金人民币 19,800.00 万元收购莱尔德(香港)所持有的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项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并计划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完成。201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收购价款调整修订为人民币 17,303.00 万元; 3、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使用收购项目结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2,497.00 万元以及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922.45 万元(合计人民币 4,419.45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5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发生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 1,106.73 万 元,其中用于终端天线技术改造项目 498.06 万元,用于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608.6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10,690.29 万元。 1、终端天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的 LDS 天线(3D 天线)产业化已基本完成,已具备年产 3D 天线 3,600.00 万支的产能;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性能天线连接器产业化第一期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月产能超过 2,000.00 万支,3G 移动终端天线技术改造、模组天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线技术改造已完成分部分设备更新。由于公司完成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收购后,生产能力已经 超过终端天线技术改造项目募投计划,现募投项目无未达计划; 2、研发测试中心建设以基本完成,研发测试中心的技术性能及测试容量均已达到原定设计水平,该中心已投入使用, 为公司新项目提供研发、测试服务。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 2013 年 1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原募投项 途及去向 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原募投计划的原定目标,已完成整体项目建设,公司将节省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的三方监管协议,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深圳市信维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4)第 1938 号), 报告认为信维通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与实际 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 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信维通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 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信维通信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信维通信 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信维通信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 议。 7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施 伟 孙 玉 龙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