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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维通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5-03-13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1,51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05%;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131,51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0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01号文核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
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31.75元,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
后总股本为66,670,000股。
    网下发行的3,334,000股已于2011年2月9日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网下配售的股票自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方可上市流通的规定。
    根据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议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0元);
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133,340,000股。




                                        1
    公司于2013年9月5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37,025,000股。
    2014年4月14日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00,000股授予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
增至137,325,000股。
    2014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013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同意共计回购并
注销79名激励对象86.55万份股票期权及119.5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119.55万股后,公司总股本从137,325,000股减至136,129,500股。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公司总股
本136,129,5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136,129,5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72,259,000股
    截止申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72,259,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0,243,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0%。

二、有关股东所作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2名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程建国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王秋红在公司上市后补充承
诺: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除以上承诺外,王秋红与其配偶王可夫共同承诺:在对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对方离任后的
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经核查,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一致;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1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1,5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05%;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131,510股,占总股本的0.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人,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本次实际可上
    股东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
                                                                市流通数量             备注
    全称           数(股)               售数量(股)
                                                                  (股)
   王秋红             210,092                52,523              52,523

   程建国             315,046                78,987              78,987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70,243,037           25.80      -131,510     70,111,527          25.75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5,579,000        2.05              0      5,579,000          2.05

      04 高管锁定股             64,348,899        23.64             0     64,348,899          23.64

  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315,138        0.12       -131,510        183,628          0.07

    二、无限售流通股        202,015,963           74.20       131,510 202,147,473             74.25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          0.00



                                              3
      三、总股本       272,259,000       100.00         0 272,259,000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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