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7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2,259,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72,259,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44,518,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5 年 6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3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 % 公积金转增 小计 股份数量(股)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或
70,111,527 25.75 70,111,527 70,111,527 140,223,054 25.75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202,147,473 74.25 202,147,473 202,147,473 404,294,946 74.25
三、总股本 272,259,000 100.00 272,259,000 272,259,000 544,518,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44,518,00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157 元。
八、咨询机构: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 座北三楼
咨询联系人: 罗辰
咨询电话:0755-36615880
传真电话:0755-86561715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