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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维通信: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5-17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98,376,89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98,376,89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57,403,038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公积金转增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598,376,899 100.00        359,026,139      957,403,038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957,403,038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2393 元。
           八、咨询机构: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 座北三楼
           咨询联系人: 罗辰
           咨询电话:0755-36615880
           传真电话:0755-86561715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