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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维通信: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049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2,834,63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7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 座北三楼
    咨询联系人:卢信
    咨询电话:0755-36615880-8811
    传真电话:0755-86561715


    六、备查文件
    1、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