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2019 年 5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1 日 15:00—2019 年 5 月 2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A 栋北区 3 楼大 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杜敏女士 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该公告已于 2019 1 年 4 月 25 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242,736,0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4.88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208,430,1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1.3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34,305,8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44,835,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5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0,529,7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34,305,8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64%。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813,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81%;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6%;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1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28%;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9%;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2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813,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81%;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6%;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1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28%;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9%;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813,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81%;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6%;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1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28%;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9%;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813,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81%;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6%;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13,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28%;反对 8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9%;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5.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31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72%;反对 4,0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5%;弃权 6,377,23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15,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593%;反对 4,04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71%;弃权 6,377,23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236%。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7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77%;反对 1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15,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940%;反对 1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17%;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781,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48%;反对 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0%;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81,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05%;反对 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2%;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8.00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781,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48%;反对 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0%;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81,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05%;反对 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2%;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9.00 《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780,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46%;反对 1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80,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394%;反对 119,400 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3%;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776,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26%;反对 1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1%;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75,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289%;反对 1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8%;弃权 1,83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43%。 议案 11.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彭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0,695,672 股 11.02.候选人:选举徐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0,695,674 股 11.03.候选人:选举邓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0,733,27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彭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2,795,272 股 11.02.候选人:选举徐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2,795,274 股 11.03.候选人:选举邓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 同意股份数:42,832,871 股 议案 12.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彭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797,091 股 12.02.候选人:选举吴会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765,885 股 12.03.候选人:选举杜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803,485 股 12.04.候选人:选举虞成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765,885 股 12.05.候选人:选举单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765,885 股 12.06.候选人:选举李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765,88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彭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896,691 股 12.02.候选人:选举吴会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865,485 股 12.03.候选人:选举杜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903,085 股 12.04.候选人:选举虞成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865,485 股 12.05.候选人:选举单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865,485 股 12.06.候选人:选举李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865,482 股 7 议案 13.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周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239,918,244 股 13.02.候选人:选举高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240,743,67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周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42,017,844 股 13.02.候选人:选举高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42,843,270 股 上述第 6 条、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及第 10 条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含)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许玉祥律师、岳文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 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8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