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查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为独立董事签署页,无正文)
(河北先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立三


          赵     明


          王     健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