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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0-28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8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1月12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 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
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
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
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7 点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
确认。
       2、现场登记地点:
       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 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050035    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85329383
       联系人:孟利利、皇甫晓飞
    3、现场登记时间:
    2017 年 11 月 13 日 10:00—12: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
体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请提
前一小时到达会场签到。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137”,投票简称为“先河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       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对于以下议案,受
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
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意向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上述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或在电子版本上填写后打印。
    2.委托人为法人的,本《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
章;委托人为自然人的,本《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字。
    3.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表决。
    4.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出席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并出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