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先河环保: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8-07-12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9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先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为了优化四川先河的股东结构,整合资源,公司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以四川先河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将持有的四川先河 10%股权以 5,173,446.20 元的价格
转让给江寒女士;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先河 90%股权,江寒持有四川先河 10%
股权,四川先河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江寒
    身份证号:510105********1022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实业街 59 号******
    江寒,女,汉族,1983 年生,成都沐山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成
都市环境监督员、成都市环保大使、成都市青联常委、成都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成都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副主席。
    江寒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四川先河 10%的股权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1064335942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四川金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玉国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从事环保设备、计量仪器研制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子
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
移动电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的批发、零售软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环境监测仪
器的研制、生产、销售产品的自营进出口(法律法规、国务院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监测仪器的维修、运营服务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机动
车(船)污染遥感监测系统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水污染处理设备、大气
污染处理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以上经营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除外,需要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本次交易前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四川先河 100%股权;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四川先河 90%
股权,江寒持有四川先河 10%股权。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先河资产总额 80,491,554.59 元,负债总额
28,757,092.63 元,净资产 51,734,461.96 元,2017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0,510,345.72
元,营业利润-260,292.48 元,净利润 874,859.8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四川先河资产总额 75,839,692.35 元,负债总额
25,844,009.61 元,净资产 49,995,682.74 元,2018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530,535.48
元,营业利润-2,225,160.46 元,净利润-1,930,160.4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拟签署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寒
    1、甲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条件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条件受让
       标的股权;
    2、经双方协商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目标公司的每股净资为基
       础,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173,446.20 元整,协议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次股权转让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自需要
       承担的税费。
    4、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优化四川先河的股东结构,充分利用江寒女士在成
都市的市场资源,拓展业务,做强做大四川先河;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
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
    虽然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但若各方未能按
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将可能带来交易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公
司转让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有利于优化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结构,整合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会议关于本项
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
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