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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8—102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关于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姚萍萍、杨香瑜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其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9,223 股限制性股票应按照规定予以

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29,22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3,2018-04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13,736,190 股减至 513,706,967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13,736,190 元变更为 513,706,967 元。

    二、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含 6.5 元/股)。按照回购金额 2 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

3,076.92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 5.99%;按照回购金额 1 亿元计

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 1,538.46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

2.9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此期限

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

提前届满;(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三、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以上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每个工作日 9:3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

    联系人:周静、高智超

    电话:0310-8859023

    传真:0310-8851655

    电子邮箱:cgsw@cn-cg.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