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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0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511,867,534 股(公司总股本

513,706,967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1,839,43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

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的分配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累计 1,839,433 股,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本次可参与

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513,706,967-1,839,433 股=511,867,534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511,867,534 股×0.8 元÷10 股=40,949,402.72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股份)=40,949,402.72 元÷513,706,967 股=0.0797135 元/股,即按总股本

(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7135 元/股×

10 股=0.797135 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0797135 元
/股。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511,867,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

日。

    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事宜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62                   卢庆国
        2              01*****042                   李月斋
        3              01*****366                   关庆彬
        4              01*****864                    周静
        5              02*****460                   霍月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周静、高智超

    咨询电话:0310-8859023

    传真电话:0310-8851655

    六、备查文件

    1、《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