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战略 布局; 2、本次交易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盛杰民 王诚军 宗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