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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装备: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15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17-42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7年4月1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
事长朱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
208,42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851%;除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7,851,60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
181,304,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28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
人,所持股份27,117,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8,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0%;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7,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9,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8,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0%;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7,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9,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208,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0%;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7,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9,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8,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0%;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7,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9,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0%;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7,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9,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23,403,012.78 元,上年末未分配利润扣除2016年度现金分红12,200,000元,
2016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2,649,957.48 元。2016年度公司经营性净现
金流(合并)为-239,207,880.30元,鉴于公司2016年刚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目
前处于整合发展期,需要大量资金保障公司开拓环保装备业务,开发市场、提高
生产规模和打造核心竞争力,2016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剩余
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8,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0%;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7,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9,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
司、中机国际(西安)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子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股东六合环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融环保设备中心为关联交易对手
方,中科坤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天融环保设备中心一致行动人,以上
股东均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共持有股份177,950,823股,本议案中以上关联方均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450,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7,83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9,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白静江、王春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