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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电气: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09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7-059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2017 年 11 月 2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 15:00~2017 年 11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

         1.00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1 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书杰

     电   话:0512-62862607

     传   真:0512-67905060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和顺电气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

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141”,投票简称为“和

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

出席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

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审议《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
    1.00                             √
                 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