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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1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及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为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

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

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故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周定华



朱兆斌



袁文雄



签字日期: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