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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电气: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8-026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肖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肖岷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份 1,9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73%),其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68%)。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肖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肖岷,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持股情况:持有公司 1,93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73%。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及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

为 1,529,37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3,125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所获得的股份及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68%)。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董事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肖岷先生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2009年10 月新增股份,自

2009年10月27日(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

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肖岷先生承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3、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

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姚建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肖岷先生承

诺:拟分别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与32万元出资增持公司股份,

以进一步稳定股价,维护股东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肖岷先生承诺在以下期间不施行该减持计划:

    1、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公告前 30 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

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肖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肖岷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肖岷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