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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电气: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8-03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12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7 月 12 日 15:00~2018 年 7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上述议案 2 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同意。其他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同意。

    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
  2.00                                               √
           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7 月 11 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书杰、敖仙花

     电   话:0512-62862607

     传   真:0512-67905060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和顺电气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

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141”,投票简称为“和

顺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
  2.00                                                  √
            章程>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

出席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

投票。

                                                    投票指示

                                            (请填入相应股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有提案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
  1.00
           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
  2.00
           <公司章程>的议案》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

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