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06-22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6 月 21 日为预留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