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7-01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9-040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2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57%,回购价格为 4.49 元/
股。
2、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5,499,600 股减至 255,459,600 股。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
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
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17 年 8 月 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 年 8 月 12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
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5、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7、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离职对象侯俊尧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8 万股限制性股
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侯俊尧先
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8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
手续。
9、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2018 年 7 月 21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10、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11、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王涛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 万股预留授
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
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王
涛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
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
13、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离职对象吴云枫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
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吴云枫先
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
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王
涛、吴云枫先生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对该二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之第二(二)条中的规定,对于激励对象因辞职,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
行回购注销。故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股,回购价格为
4.49元/股,总计回购资金179,6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19〕B038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完成。本次回购
注销不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 本次变动后
项目 动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91,479,931 35.80% -40,000 91,439,931 35.79%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64,019,669 64.20% 0 164,019,669 64.21%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55,499,600 100.00% -40,000 255,459,6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