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经对相关
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严格履行对子
公司的担保程序。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以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严
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
制了相关的风险。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
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故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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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周定华
崔晓钟
袁文雄
签字日期:201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