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9-071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向全
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
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束济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减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电力电容器有
限公司的投资 4,000 万,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投资布局,本
次减资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收购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内容和定价依据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导电力”)
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主要是确保资金回笼安全,也有利于中导电力在
光伏行业的布局。中导电力作为少数参股股东,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将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中导电力同意将其收购的海原县振兴光伏
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对外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银行保函形式担保
《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有助于《股权收购协议》得
到更好的履行,本次担保能够保证公司资金回笼安全及股东利益,有
利于加快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市场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