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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森生物: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7-07-22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2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以下人
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1、聘任公孙青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2、聘任袁琳女士为公司技术总监。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公孙青先生,1966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
孙青先生曾任职于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昆明电冰箱厂、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上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
会秘书,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公孙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袁琳女士,1982 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袁
琳女士历任公司研发中心化学偶联中心副主任、新药注册与临床医学中心副主任、
研发管理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技术总监、注册与临床医学部经理。
    袁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