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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森生物: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18-063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18年6月27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于2018年7月11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
下午15:00至2018年7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天城9栋A座17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 人,代表股份 636,236,34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1.3829%。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2 人,代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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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 237,666,3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458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523,324,37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4.03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112,911,9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442%。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1,143,12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773%;反对 14,104,9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693%;弃权 988,32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
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2,573,134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941%;反对 14,104,900 股,占出席
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475%;弃权
988,32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1,093,12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987%;反对 14,204,9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

                                      2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65%;弃权 938,32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
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2,523,134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2837%;反对 14,204,900 股,占出席
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82%;弃权
938,32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
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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