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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5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产业化建设项
目”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有利
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已终止的“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产业
化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上海泽润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5,400 万元、
使用已终止的“嘉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7,100 万元以及已终止的“嘉
和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2,500 万元,共计 25,000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有
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上海泽润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5,400
万元、使用已终止的“嘉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7,100 万元以及已终止
的“嘉和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2,500 万元,共计 2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万宗举、纳超洪、黄伟民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