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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普医科         公告编号:2019-039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
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3 号大中华国际金
融中心 B 栋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9 人,实到 9
人,其中董事谭丽霞、王蔚、张颖、沈旭东、徐涛、卢军、刘霄仑以现场方式出
席会议,董事王波、唐功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与会董事一致推选
谭丽霞女士作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谭丽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谭丽霞女士、卢军先生、唐功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其中谭丽霞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1
    2、选举唐功远先生、刘霄仑先生、王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其中唐功远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刘霄仑先生、卢军先生、沈旭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中刘霄仑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卢军先生、刘霄仑先生、张颖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卢军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各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霍昌英先生的辞职报告,霍昌英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一职。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谭
丽霞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蔚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并由王蔚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黄智莉女士的辞职报告,黄智莉女士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一职。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经公司总经理王蔚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灵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灵女士
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董事长霍昌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园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园园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3
附件:


                                 简历

    1、谭丽霞,女,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
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
高级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P),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谭丽霞女士
于1992年8月加入海尔集团,并先后担任海尔集团海外推进本部本部长、财务管理
部部长、首席财务官、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等岗位。2018年6月至今任海尔生物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海尔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2014年
7月至今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1月至今任海尔电
器集团有限公司(1169.HK)非执行董事,2012年4月至今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非执行董事,2008年5月至今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目前,谭丽霞
女士还担任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
常务委员。谭丽霞女士曾获“2006年度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中国十大经
济女性年度人物”(2006年)、“全国优秀企业家(2013-2014年度)”、“轻工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2013年度、201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
(2015年)等荣誉称号或奖项。

    截至本公告日,谭丽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
外,谭丽霞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条件。

    2、王蔚,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联合大
学(现为四川大学)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96年8月至2016年8月期间历任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处长、海外推进本部财务总
监、通讯产品部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内控内审中心总经理、个人数码产品部财
务总监;青岛海尔产城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多个职位。2016年9月至2019年4
月,曾任海尔(青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4
董事兼总经理、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16年9月至今,
担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并兼任青岛盈康医
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盈康双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王蔚先生曾于2005
年获青岛市“第十九届市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三等奖”、“第十九届市级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优秀奖”。

    截至本公告日,王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
王蔚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张颖,女,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武汉工业大学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8
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海尔集团智能电子事业部、海外推进本部等人力总监,2016
年1月至今担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人力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
张颖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4、沈旭东,男,196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学历,2004年12月取得医疗专业主任医师资格。1988年9月至2012年11月,历任上
海四五五医院副院长;2007年任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二军
医大学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任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博士生导师;2013
年3月至2014年5月任国药控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14年5月至2016
年2月任上海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2016年6月至今任上海永慈医院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5
    截至本公告日,沈旭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
外,沈旭东先生与本公司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5、卢军,男,195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高级经济师。卢军先生自1980年3月至1998年8月在第二军医大学任教,并自
1998年8月至2011年11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
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国大药房创始人)。卢军先生曾兼任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国药中金(上海)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西牙科
责任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国药四川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江苏有限
公司、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
公司的董事长。卢军先生于2003年1月加入国药控股,自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曾
担任国药控股总经理助理、药品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兼投资规划部部长;自2004年6
月起至2018年10月一直担任国药控股副总裁,分管投资等工作,拥有逾43年工作
经验,其中逾20年为药品及保健品行业的管理经验,是业内资深的专业人士。2019
年2月加入顺丰敦豪供应链中国,现任生命科学与医疗行业事业部总经理、高级副
总裁、大中华区管理委员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卢军先生未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6、刘霄仑,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
学(公司治理方向)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4年1月至1998年1月
任普华国际会计公司北京办事处高级审计员;1998年2月至1999年3月任安达信华

                                    6
强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2014年6月至2017月6月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6月4月至2017年10月任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风险管理与内控项目责任教授,中国会计学
会会计基础理论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刘霄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7、唐功远,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加州大学戴维斯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88
年取得律师资格证,长期从事律师和公司法务工作。曾担任IBM大中华区法律部高
级律师、法务部经理,长期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兼
任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弘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功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8、贺灵,女,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0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财务专
员、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平台战略合作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贺灵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7
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9、胡园园,女,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7 年 7 月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双学位。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于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工作,先后担任内控专员、审计师、预
算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海尔集团手机事业部财务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青岛海尔产城创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预算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作小微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园园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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