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09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
容客观、公正,遵循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名 签名
李显峰
陈菡
袁杰力
2019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