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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瑞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9-04-19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就公司拟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
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
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对于公司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
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
致同意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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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尹师州(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国富(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   松(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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