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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瑞尔: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23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
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19
年 4 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海”)
提供担保的主合同(即天津北海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银行综合授信金额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在本报告期内履行情况良好;2019 年 5 月为天
津北海提供担保的主合同(即天津北海与向广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银行综合授
信金额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在本报告期内履行情况良好;2019 年 5
月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祺皓迪”)提供
担保的主合同(即瑞祺皓迪与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署了银行综合授信
金额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在本报告期内履行情况良好。上述担保行
为未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我
们认为: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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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适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 7,870.3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5,901.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的金额以公司超募资金账
户清户后结息金额为准。
    四、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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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尹师州(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国富(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   松(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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