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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昌红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17- 072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
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且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期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且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
响的前期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
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
                                    1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够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
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
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2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
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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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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