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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昌红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
关事项的材料,经过审慎核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是立足公司实际,进一
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
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的重要举措。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顾立基、高立、张锦慧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