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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关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公告编号:2018-118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与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葆”)股东王桂玉、
王静玉、钱和琴和常州永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7月10日签
署了《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协 议 》 , 公 司 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苏
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暨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
2017-83)。
    由于公司现金流紧张,未能及时支付收购价款,公司与江苏永葆股东王桂玉、
王静玉、钱和琴和常州永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股权转让发生纠纷,
江苏永葆三位自然人股东作为原告向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州永
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案的第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8
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7)。
因本案争议标的较大,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提出管辖异议,本案被裁定移送至江
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8年9月7日,经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科融环境与江苏永
葆股东王桂玉、王静玉、钱和琴和常州永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
《和解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江苏永葆四股东解除于2017年7月10日签署的《徐州科融环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公司向江苏永葆四股东返还其持有的江苏永葆70%的股权;
    3、江苏永葆四股东返还公司1.27亿元股权转让款;
    4、公司支付江苏永葆四股东补偿金3970万元。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