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关于与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19-064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各方基本意愿的约定,旨在
表达各方合作及初步洽商结果,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
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2、双方同意,除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它条款外,本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
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应依据本协议要求对方承担包括签署具体项目协议在内的任
何责任。


    2019 年 4 月 16 日,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通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并出于长远发展战略的考量,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利用各自在渠道、行业经验、市场、宣传、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势,围绕
PPP 领域、投融资领域及企业发展领域方面开展合作。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是中央企业中唯一事从咨询、规划、投融资以及包括国际贸易和招投标在内
的专业咨询投资公司。多年来,凭借大型央企的综合实力,通用咨询投资公司承
担了国家经济建设各阶段中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引进、招标、采购、引资、
咨询顾问及实施“走出去”战略等工作,与国家部委、各省市地方政府保持良好

                                    1
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法定代表人:栗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991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
告服务(有效期至 2023 年 01 月 10 日)。从事咨询服务业务(包括政策咨询、规划
咨询、管理咨询、投融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
业改制和重组咨询;进出口业务;招投标代理业务;工程项目总承包及相关业务咨
询;承办会展业务;计算机服务;焦碳、黑色金属、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
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的销售;贸易代理;房地产
开发;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科技交流及推广服务;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非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领域及内容
    1、PPP 领域合作。依托丰富的 PPP 咨询能力和 PPP 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双
方合作开拓危险废物、各类工业及生活污水和环境综合整治修复等领域的 PPP
项目,并积极探索在 PPP 基金和 ABS 等方面的合作。
    2、投融资领域合作。根据科融环境需要,通用咨询投资公司协助选择优质
标的,按照市场运作原则和程序,采用资产重组、资产或股权出售、兼并收购、
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实现资源整合和业务拓展,促进科融环境的
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
    3、企业战略管理咨询合作。依托自身丰富的企业战略管理咨询经验,通用
咨询投资公司为科融环境提供包含企业发展战略、并购重组、市场布局、专业培
训等咨询服务。
    (二)推进方式
                                    2
    1、建立高层领导沟通协调机制
    为保障合作顺利进行,双方将建立高层沟通机制,定期会晤交流,听取具体
项目进展汇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巩固和推动双方的全面合
作。
    2、建立有效的工作互动机制
    为促进双方的合作,双方将根据本协议,建立工作层面的合作机制,指定专
门的工作团队和负责人,确定对口部门与联系人并互相告知对方,并在本协议签
署后立即启动有关合作内容的准备工作。
    (三)其他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它条款外,本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
力,任何一方不应依据本协议要求对方承担包括签署具体项目协议在内的任何责
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发展,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
后续具体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