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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19-04-26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8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18 年度报告》出具
了亚会 A 审字(2019)0069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意见事项内容

    1、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 所述,截至 2018年12月31 日,科融环境应收新
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君创”)欠款本息计8,076.68万
元,科融环境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
利”)向科融环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丰利”)于 2018年 4月 22日与天津宏泉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泉热力”)签订《关于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天津丰利将其持有的新疆君创100%股份转让至宏泉热力名下,转让价格
8,300.00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该股权转让仍未完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科融环境已对新疆君创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本段
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

    2019年1月10日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5号),公司根据该决定书的要求已于规
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事项,并公告了整改报告,主要内容为对公司2017年度进
行追溯调整,调整情况见附注四、29。
     二、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
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 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
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
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
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
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
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中“二、(一)5、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
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1)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的规定。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对科融环境控股股
东关联方占用资金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作出说明的理由:

     1、科融环境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仍存续,该事
项不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查阅公司2019年4月4日发布的《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
告》公告信息:“《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尚需向监管机构报告,后续不排除监管机构要求公司进一步整改和调整并触发
相关风险的可能。”

     三、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

     注册会计师根据了解的情况综合判断认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披露的
事项或情况,在报告期内,对科融环境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带有“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
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强调事项主要是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
关注,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拟采取以下措施消除非标意见的影响,切实保障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1)全面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内审部门按照规定
履行内审职责,定期对公司资金的内控制度进行检查,有效防范关联资金占用
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2)优化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流程,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认真学习《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容管理制
度,强化规范意识,优化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

   独立董事尊重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
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高度配合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必需要件。公司董事会
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
示同意。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
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此页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8 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签字页)




董事签字:




    毛军亮                           张玉国


    陈卫东                           郭接见


    王   聪                          谢思敏


    宋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