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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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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2018年6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6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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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高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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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提高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8年6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
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
认。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8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文、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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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号码:0755-27345999
    电子邮箱:riland@riland.com.c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133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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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4;投票简称:“瑞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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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2018年6月8日下午17:00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传真、邮
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公司传真:0755-27345999
4、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133
5、《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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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1 日 14:30 时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
   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
   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提高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若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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