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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独立董事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4-09-02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前12个月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且尚存在未到
期的理财资金,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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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取消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柳晓川      杨如旺     李建辉    张方方


                                                        2014年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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