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居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24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朱果因辞职,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40,005 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由公司按价格 5.10936133 元/股回
购并注销,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回购注销规定。
    上述回购事宜已取得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此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朱果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5 股,回购总价款为 204,400 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
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柳晓川      杨如旺     李建辉    张方方


                                                       2014年10月2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