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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15-05-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5 年 5 月 8 日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曾信、郭永青
           联系电话                    0755-82130793、82133337
       保荐代表人                           陈进、刘卫兵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706020、703544

                                   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55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号
       法定代表人                                    张波
            联系人                                  黄伟宁
           联系电话                              020-8205102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A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0年12月27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1年1月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0 年度报告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披露
                                     2011 年度报告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2 年度报告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披露
                                     2013 年度报告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披露
                                     2014 年度报告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 在持续督导期间,本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审阅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能够在公告前及
                      时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在获得有关信息后,第一时
                      间完成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工作,需要保荐机构独立发表
                      意见的事项, 本保荐机构认真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

2、现场检查情况 2011 年度,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4 月、8 月、10 月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检查;
                      2012 年度,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3 月、5 月-6 月、10 月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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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现场检查;
                 2013 年度,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6 月-7 月、12 月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检查;
                 2014 年度,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5 月-6 月、12 月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检查。
                 上述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等情况。
                 保荐代表人在上述年度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证券部人员等共进行了 8 次现场培训。

3、督导公司建立 持续督导期内,督促公司根据新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
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部各项制度,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规章制度情况

4、督导公司建立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户存   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作超募资金管
储制度情况以及   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4,109.67 万元(含
查询募集资金专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5,666.85
户情况           万元)。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
                 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5、列席公司董事 2011 年度,保荐代表人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
会和股东大会情   2012 年度,保荐代表人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
况               2013 年度,保荐代表人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
                 2014 年度,保荐代表人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

6、保荐机构发表 2011 年度,保荐机构发表了《关于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
独立意见情况     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4
                 次独立意见;
                 2012 年度,保荐机构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

                                    3
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
意见》、《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德居安(广
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德居安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偿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8 次独立意见;
2013 年度,保荐机构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
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关于公
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提供
综合授信担保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
立电子控股子公司的核查意见》7 次独立意见;
2014 年度,保荐机构发表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和 2014 年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补缴软件企业所得
税税收优惠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
立移动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

                   4
                   项目结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
                   保的核查意见》10 次独立意见。

7、保荐机构发表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机构发表公开声明的事
公开声明情况       项,保荐机构也未曾发表过公开声明。

8、保荐机构向交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无向交易所报告的关注事项。
易所报告情况

9、保荐机构配合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文件,
交易所工作情况     不存在其他需要保荐机构配合交易所工作的情况。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目                                情况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
的情况                   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
务机构参与保荐工作的     关工作。
情况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本持续督导期内,由于保荐代表人吴卫华工作变动,
由                         保荐机构委派陈进接替吴卫华的工作,继续履行对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

2、其他重大事项            2011 年 10 月,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羊城会计师
                           事务所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公司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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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申报事项


           项目                                 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实施
1、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 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论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      广东监管局现场结果告知书【2012】37 号》的形式递
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      交公司,同时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未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监管措施。
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针对具体问题整改完毕,整改措施得到了
                          有效落实。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对公司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
                          《税务处理决定书》(穗国税东稽处【2014】57 号)。
2、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对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审计机
事项                      构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补缴了相关税款,控股股东张
                          波先生及关联股东张频先生承诺在 2014 年度现金分红
                          中放弃股息红利合计共 6,844,329.55 元(相当于上市前
                          应补缴的税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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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进           刘卫兵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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