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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07-03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7-032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居宝”)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
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宜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岗路支行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工作,协议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岗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00162841820988 ,截至 2017 年 06 月 13 日,专户余额为 124,125,706.06 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公司可根据需要在专户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及定期存
款账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到期后,协议三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中的监管
资金将在该行继续以定期存款的方式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单位定期存款开户
证实书不得质押。
    甲方定期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定期存款
  存入方式                         金额(万元)          期限
               开户证实书号
  一年定期       10031094              3000        20170614-20180614
  一年定期       10031095              2000        20170614-20180614
  一年定期       10031096              6410        20170614-20180614
  一年定期       10031097              1000        20170614-20180614
    甲方承诺上述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单位定期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单位定期存
款开户证实书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唐异_、_刘勇_可以于乙方对公营业时
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 10%(按照孰低原则),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