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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居宝”)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8 号”文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9.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88,2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
用人民币 50,633,444.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1,366,555.25 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人民币 21,501.57 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项目资金(以下称为“超募资金”)人民币 61,635.09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0 年
羊验字第 20369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 2,000 万元
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35 万元与广州市高堡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东安居宝智能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
    3、2012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安居宝光电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4、201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1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2 年 9 月 12 日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德居安(广州)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6,632,368.63 元的超募资金收购德居安香港所持有的德居安广州全部股权。
    6、2013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800 万元超募资金向奥迪安增资并取得该公司 60%的控股权。
    7、2013 年 7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68 万元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
    8、2013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200 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安居宝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9、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移动互联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成立广东安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超募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 5,410.58 万元及利息转入超募资金管理和使
用,待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11、2015 年 10 月 26 日、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5,794,144.42 元及超募资金账户部分结
转利息 24,205,855.58 元,合计 18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2016 年 12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
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超募资金
用途,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上述议案涉及的超募资金金额
合计 202,691,926.24 元(含利息)已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监管。
    13、2017 年 4 月 24 日、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安居宝剩余超募资金 127,202,714.90 元。

    三、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
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
加,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发
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
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
司使用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
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也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剩余的全
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效利用超募资金,从而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
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无
异议。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