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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居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9-008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张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频先生、李乐霓女士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 351,027,0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4.59%)的控股股
东张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频先生、李乐霓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2,600,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张波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频先生、李乐霓女士的《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波          203,130,164            37.38%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张频          142,762,462            26.27%
         动人
                        李乐霓          5,134,442             0.94%
                合计                   351,027,068            64.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1、减持股东名称:张波、张频、李乐霓
    2、拟减持原因:自身财务需要。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计划减持不超过 3,26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6%。
    5、拟减持期间: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拟减持方式:大宗交易、竞价交易。
    7、拟减持价格:参照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的定价规则。
    8、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若按照上述减持数量的上限减持,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张波
先生。
    3、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
规章制度的要求。
    4、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计划》 。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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