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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9-18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7‐066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情况
    因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环保”)控股股
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
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神雾环保;股票代码:300156)已于2017年7月17日(星
期一)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并于2017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7)。
    经公司与各方论证,上述筹划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7年7月3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已于2017年7
月3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并于
2017年8月7日及2017年8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51、2017-052)。2017年8月17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8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并于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30日、2017
年9月6日、2017年9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61、2017-062、2017-063、2017-064)。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9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初步意向为节能环保行业资产,标的资产范围
尚未最终确定。交易相关方可能为神雾集团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为吴道洪先
生。
    2、交易具体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商讨、论证过程中,可能为公司合并、引
入战略投资者或其他重组方式,具体方案目前尚未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有关各方已签订重组
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积极与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
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截止目
前,相关中介机构正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后报所
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进行中,有关各方已签订重组框
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的尽职调
查、审计等工作量较大,涉及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情况较为复杂,因
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根
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
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
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
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
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股票因
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
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
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
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