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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7‐098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
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四、重大见险提示”之“2、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环保”)与中铝宁夏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宁夏能源”) 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签署了《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现将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朱润洲
    4、注册资本:502580 万
    5、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26 日
    6、公司地址:宁夏银川黄河西路 520 号
    7、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
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
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污水处理(分公司经营)。
    8、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55,938         70.82%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442          5.66%
    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             90,258          17.96%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942          5.56%
                  合计                 502,580          100%
    9、公司简介
    2013 年 2 月 3 日,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更名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70.82%)、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
(17.96%)、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66%)、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6%)。中铝宁夏能源现有资产总额 267 亿元,员工近 8000 人,控股的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62)为 A 股上市公司。
    中铝宁夏能源为中央企业——中国铝业公司的下属公司和重要骨干企业,为中铝
在西北地区最大的能源平台,是中铝实现世界一流矿业公司的标志性产业示范载体,
也是中铝的煤炭开发基地、电力管理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和煤电铝一体化基地。中铝
宁夏能源主要从事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
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目前,已形成火电、风电、太阳能、煤炭、
装备制造五大产业板块和火电—煤炭、风力发电—风机制造、太阳能光伏发电—晶体
硅制备三条特色产业链。
    中铝宁夏能源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委”、“全国模范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模范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和
奖项。
    (二)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签署。
    (四)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拟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及技术优势,在“乙炔加氢制乙烯工艺”暨煤炭
清洁高效利用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合作方案如下:
    1、甲乙双方在前期技术充分交流、合作方案基本成熟的前提下,在宁夏自治区
固原市,合作开发基于“乙炔加氢制乙烯工艺”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由甲乙双
方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国家相关专项基金等各方共同参与开发。
    2、本次项目合作中,甲方以提高其拥有的煤矿和电厂等资产的运营效率为前提,
并利用神雾环保“乙炔加氢制乙烯工艺”,合作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化工多联产
项目”。项目依托当地的水资源和石灰石资源条件,在符合地方政府产业规划的基础上,
年均消纳 26-43 亿度电力,将 270-330 万吨煤炭就地转化为电石、聚乙烯和乙二醇等
化工产品。具体投资规模和产品方案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3、乙方借助“乙炔加氢制乙烯工艺”的市场拓展与工程化实施,已在内蒙古、
新疆等地承建多个大型乙炔法煤化工工程项目。为加强在此领域的合作规模和行业整
合集群效应,甲乙双方将积极推动和促进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条件具备时,经双方协
商,协调本项目实体对神雾环保已承建的内蒙古乌海、内蒙古包头、新疆胜沃等同类
煤化工项目开展各种形式的收购或投资,以壮大项目实体在该领域的产业规模及话语
权。在宁夏自治区金融政策的支持下,最终双方推动项目实体通过各种可行方式快速
实现资产证券化,积极贡献于固原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4、乙方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未来将可能采取包括定向增发在内方式吸引新股
东。鉴于甲乙双方的产业协同效应与战略合作关系,乙方同意在未来的增发中,将在
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优先邀约甲方以及地方政府投资平台作
为增发对象,以加强和深化双方在技术和资本层面的合作与互利共赢。
    (二)后续工作安排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将各自成立项目工作团队,开展政府关系沟通、项
目可研编制、项目报批报建等前期事务。在前述工作落实后,双方进行合作合同的洽
谈工作。
    2、甲方将利用自身央企的品牌和社会影响力为本合作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乙
方将利用自身创新技术和工程实施经验,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及技术性能指标。
    (三)其他
       1、本协议作为本次战略合作的基础和框架性协议,属各方对于本次战略合作的
意向与筹划。各方将充分考量本次战略合作目的和意图,依据本协议的框架性约定,
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安排和步骤。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铝宁夏能源作为央企中铝的重要骨干企业,与公司在资源、技术、体制等诸
多方面存在协同与互补性。中铝宁夏能源持续关注公司的“乙炔加氢制乙烯工艺”暨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了多次认真严谨的评估、论证,并对
公司内蒙古港原项目、乌海项目等产业化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最终双方一致
同意加强战略合作,以中铝宁夏能源的资源嫁接神雾环保的煤化工技术,建立合作平
台,在宁夏固原合作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化工多联产项目”。
       2、本次战略合作,将利用中铝宁夏能源的央企品牌与煤矿、电厂等资源优势,发
挥双方产业协同效应,共同推进合作项目实施;更进一步,还将为神雾环保已承建的
大型乙炔法煤化工项目的相关投资并购开拓渠道,推动项目投融资安排,保障和促进
项目建设、运营。
       3、本次战略合作,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订单获取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
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产业化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领域,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针,探索加强与央企、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促进大型项
目的筹划实施,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4、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
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基础和框架性协议,是各方对于本次战略合作的
意向与筹划,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
序号          框架协议事项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公司与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   2016 年 3 月 28 日   正在履行过程中,
     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开展节   框架协议的公告                         包括寻找投资标

     能环保产业方向金融平台战   (公告编号:2016                       的等。

     略合作的框架协议》         —022)

2    公司与神雾环保技术新疆有   关于签订《债权转   2015 年 1 月 5 日   实施完毕。

     限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   股权框架协议》的

     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   公告(公告编号:

     权框架协议》               2015-002)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有限售股即将解除
限售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