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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3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
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增持
人员”)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
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增持人员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拟增持人员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先生、副董事长XUEJIE QIAN
先生、董事高章俊先生、董事及总经理刘骏先生、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卢邦杰先生、
监事会主席杨晓红女士。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增持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以此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
场的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规模
    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
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合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人员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
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