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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6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0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0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 5 号院 15 号楼 C 座 7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 2017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8、《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 述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2017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累计投票提案

    8.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8.01       选举薛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2       选举陈金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
  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一),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发展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 5 号院 15
  号楼 C 座 7 层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部,邮编:100016(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金霞
联系电话:010-80470166 、010-80470099
联系传真:010-8047009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 5 号院 15 号楼 C 座 7 层
邮政编码:10001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的人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另附: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
   4.00                                                       √
              案》

   5.00       《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2017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7.00                                                       √
              专项说明》

累积投票提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8.00                                                             √        应选人数(2)人
            案》

8.01        选举薛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陈金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8.02                                                             √
            事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5156,投票简称为神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