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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如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说明公告2018-05-18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如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

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下发的《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

年报问询函【2018】第1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深交

所要求,公司应于2018年5月18日之前回复《问询函》。

    公司及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积极准备,

已于今日将问询函的回复准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目前,关于

深交所2017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详见附件。

    深交所要求公司对回函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将按照要求

补充、完善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向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神雾环保”或“公司”)发出了《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135 号),公司董

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2017 年年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 15.52 亿元,同比

增长 918%,主要为预付湖北广晟工程有限公司 6.22 亿元、湖北大道

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道”)5.45 亿元、中利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1.73 亿元。会计师以“无法判断上述预付款项的实际用

途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公司与该等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为

由对你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 年一季度末,你公司预

付款项余额为 18.34 亿元,较期初增长 18%。同时,我部关注到湖北

大道注册资本仅为 100 万元。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最近三年与上述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

预付款项的具体投向及支付时间,并结合行业惯例、具体合同条款、

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等详细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同时向我部报备相关合同全文。

    回复:
(一)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与上述三家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              成本金额                  付款金额及时间
                      合同内                合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              合同总                                                                 预付账款余额
                        容                  份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金额
                               港原 EMC、
       湖北广晟工程   土建施   胜沃二期、
 1                                           3     148,000      816     11,004      7,366       868    10,509    69,110         62,158
         有限公司     工分包   乌海电石、
                               乌海化产
                               乌海化产、
       湖北大道天成   设备采
 2                             港原三期、    3     120,133         -         -        113         -         -    54,663         54,530
       商贸有限公司     购
                               研发项目
       中利建设集团   土建分
 3                             乌海化产      2      25,500         -         -          -         -         -    17,300         17,300
         有限公司       包

                 合计                        8     293,633      816     11,004      7,479       868   10,509    141,073        133,988
    (二)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总包方通常会根据工程业绩、合作关系等条

件,选择数家设备供应或施工分包商作为战略合作供应商,通过集中

统一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工程进度。

    湖北广晟、中利建设作为大型施工分包企业,湖北大道作为设备

供货企业,均经公司考察筛选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并在公司大型

乙炔化工项目中深度合作,以加强对公司创新节能技术产业化的支

持,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2017 年末,公司对战略合作供应商湖北广晟、湖北大道和中利

建设存在较大金额的预付账款,该等款项系公司为在建总承包项目预

付的长周期设备采购合同款和施工分包合同款。

    该预付账款产生的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初乌海项目业主方要求对

乌海项目化产段进行工艺方案优化调整,导致乌海项目化产段部分已

制造完成的设备需生产厂家重新按照新的工艺方案再加工改制、部分

土建工程施工方案需调整。因业主方对上述设备及土建分包成本形成

的收入和项目进度在 2017 年未予确认,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在

年报审计过程中,主动调减乌海项目化产段报告期收入和成本,故上

述设备采购和土建施工支付的款项在 2017 年期末只能列示为预付账

款,导致预付账款比上年大幅增加。

    但随着后续乌海项目资金到位,乌海项目化产段将按照优化调整

后的工艺方案执行,公司的上述设备采购及施工分包合同继续履行,

预付账款将转为项目成本,与之相关的收入及项目进度也得到确认,
大额预付账款事项将有效解决。

       (2)请详细说明预付款项截至目前的使用情况,你公司是否对

上述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是,请详细说明,如否,请详细说

明如何保证预付款项的使用以及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回复:

         截至目前,2017 年末大额预付账款的进展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末预付   2018 年预付账款
       供应商名称                                                备注
                         账款余额         进展情况

                                                         待与业主确定优化调整的
湖北广晟工程有限公司         62,158     工作量待结算
                                                             工艺方案后结算

湖北大道天成商贸有限                   设备待加工改制    待与业主确定优化调整的
                             54,530
公司                                       后结算          工艺方案后加工改制

                                                         待与业主确定优化调整的
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300     工作量待结算
                                                             工艺方案后结算

       2018 年以来,公司在积极与乌海项目业主方沟通化产段工艺方

案优化调整细节的同时,对上述已给付款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保持持

续跟踪、监督,并指派监造人员对公司所采购设备的状态进行不定期

检查跟踪,以保障工艺方案确定后可及时对设备进行改制加工,并督

促其交付设备及履行合同义务。



       (3)《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称,公司对上述公司的预付账款是为乌海和胜沃总承包项目的

长周期设备采购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付款,随着后续在建总承包项目
的复工,公司将对上述合同的执行重点跟踪落实,督促上述供应商交

付设备及履行合同义务,以消除该事项的影响。请详细说明截至本问

询函收到日在建总承包项目的复工情况,你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复工采

取的措施,并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的规定

说明预计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回复:

    截止本问询函收到日,上述在建项目均处于复工前准备阶段。目

前公司正在和乌海项目业主方进行积极沟通,以尽快确定乌海项目化

产段优化调整后的工艺方案。随着后续项目资金到位,乌海项目化产

段按照优化调整的工艺方案执行,与该项目预付账款相关的合同继续

履行,预付账款将转为项目成本,与之相关的收入及项目进度也将得

到确认。预计该项目复工后 3—4 个月内,大额预付账款事项将得到

有效消除。



    (4)请你公司认真自查核实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如存在,请详细披露。

    回复:

    经自查公司与湖北广晟、湖北大道、中利建设的往来款项性质,

均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项目付款;经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及实际

控制人吴道洪核查确认,并经公司认真自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5)请会计师补充说明就预付款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

计证据(包括原始凭证、函证情况等),以及认为无法判断预付款项

的实际用途及公司与该等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具体依据。

    回复:

    详见年审会计师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

函的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18]第 1-00457 号)。



    问题 2、《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投增资协议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称,上海图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图世”)拟

出资 15 亿元认购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

增发的相应股份及提供流动性支持,其中 3.5 亿元用于购买神雾集团

新发行的股份,其余 11.5 亿元用于支持神雾集团及其子公司技术推

广及业务开展。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吴道洪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神雾

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上海图世为第二大股东。

    (1)请详细说明上海图世出资 3.5 亿元购买神雾集团新发行的

股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定价依据、交易完成后的神雾集团的

股权结构等。

     回复:

    鉴于该回复内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商业机密,现阶段的披露可能

会对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目前正在开展的引战谈判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拟于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发布相应公告。

特申请此次豁免披露。
    (2)请结合交易完成后神雾集团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的席位安

排以及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后续收购安排等说明神雾环保是否存在实

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如是,请详细说明具体安排。

    回复:

    (一)上海图世增资

    2018 年 4 月,神雾集团与上海图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和

《增资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上海图世本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

币 150,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 35,000 万元用于购买神雾集团新发行

的股份,其余 115,000 万元用于支神雾集团及其子公司技术推广及业

务开展。

    本次 35,000 万元增资款项到位后,吴道洪仍为神雾集团的第一

大股东,上海图世为第二大股东。根据《增资协议书》的约定,本次

发股后神雾集团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上海图世有权提名 2

名董事,吴道洪及其控制的北京神雾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有权提名 3 名

董事。

    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接神雾集团通知,《战略合作协议书》和

《增资协议书》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已经成就或取得上海图世豁免。截

至本回复日,上海图世 35,000 万元增资款项已全部到位 ,其余

115,000 万元预计在 6 月底之前开始分批落地。

    (二)后续引战安排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神雾集团引战总体规模为 50-70 亿元,战投

资金采用一步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案。按照方案安排,前期以上海图世
为代表的民企作为领投,后续战略投资者主要以大型国企、央企为主。

截至目前,神雾集团与重庆环保、新疆能源、北京光元盛大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湖北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签

订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作协议,正在分别进行深度尽调及国企、央企

内部审批报批流程。

    如后续引战工作持续推进及落实,神雾集团、神雾环保的实际控

制人可能发生变更,但目前尚无正式协议及具体安排。



    问题 3、年报披露,你公司依托“乙炔化工新工艺”的成本及其

他综合优势,向煤制乙炔化工下游业务进行延伸,充分发掘新工艺全

流程的市场需求及盈利增长点。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截至目前“乙炔化工新工艺”项目中已

投产的项目情况、具体投产时间以及实现效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

     回复:

    应用公司“乙炔化工新工艺”的港原化工节能技改项目已于 2016

年 2 月底正式投产运行,并于 2016 年 3 月 1 日起进入合同约定的

节能效益分享期。该项目运行情况良好,各项节能指标符合预期。截

至 2018 年一季度末,本项目已累计实现节能效益分享含税收入

11,052 万元,符合双方项目合同约定。

    应用公司“乙炔化工新工艺”的新疆胜沃项目一期电石工程部分

生产线已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开始投产。截至目前,该电石生产线运

行正常并已产生效益,符合预期。
   (2)你公司 2014 年与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密闭电炉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预计你公司每年可分享

的节能效益为 5,303 万元。2016 年 3 月 1 日起,该合同进入约定的

节能效益分享期。请补充说明你公司 2016 年、2017 年就该节能效益

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否符合预期,若否,请说明原因。请会计师就该

收入实现情况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 2016 年、2017 年就港原化工节能技改项目的节能效益确

认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节能效益分享含税收入

               2016 年                               4,421

               2017 年                               5,305

                合计                                 9,726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公司每年应分享的节能效益应不低于 5303

万元,最近两年的节能效益分享含税收入情况符合预期。




   (3)请结合“乙炔化工新工艺”较煤气化法制烯烃、石油天然气

制烯烃工艺在成本及其他综合优势的具体依据,详细论述“产业链的

贯通将可能为公司带来规模庞大的市场订单需求,促进公司经营业绩

的持续快速增长”的客观依据及其合理性。

    回复:
    公司产业链的贯通侧重于乙炔化工下游业务暨乙炔制烯烃业务,

展望基于新工艺综合成本优势所带来的市场增长,具体依据如下:

    1、新技术带来新市场

    以生产聚烯烃为例,2017 年国际布伦特原油价格平均价约为 55

美元/桶,以此为基础,测算石油裂解制聚乙烯成本约为 7500 元/吨;

按照 450 元/吨的煤价,0.35 元/kwh 的电价,若采用煤气化法制烯烃

路线,其聚乙烯成本约为 8200 元/吨,而采用乙炔化工新工艺生产,

其烯烃生产成本可低至 6500 元/吨,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此外,相比其它两种技术,乙炔化工新工艺生产聚乙烯,电力成

本占比较高,约为 50%,如果采用自备电厂方案或者在一些电力价格

较低的地区,新工艺的价格优势将更为明显。2017 年中国聚乙烯进

口量 1179.4 万吨,同比增加 18.6%,目前,国内乙烯当量自给率仅

52.5%,而当量缺口高达 1965 万吨,预计到 2025 年国内当量缺口仍

将在 1600 万吨以上。按照聚乙烯投资强度 20000 元/吨计算,仅仅填

补消费缺口一项即蕴含着将近 4000 亿的市场空间。

    2、新技术适应清洁化生产

    目前我国约 80%的电石用于生产聚氯乙烯。随着 2017 年 8 月 16

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正式实施,作为缔约国之一,我国将严格限

制汞的使用,到 2025 年实现汞的零排放。电石法产聚氯乙烯是耗汞

大户,利用神雾独创的乙炔加氢工艺生产乙烯,再经成熟的乙烯氧氯

化法制备氯乙烯,完全顺应国际限汞大趋势,符合行业发展方向。我

国电石法产 PVC 产能约为 2000 万吨,如果乙炔化工新工艺替代传统
电石法生产 PVC,则可有约 1000 亿的市场空间。

       同时,公司“乙炔化工新工艺”还可拓展乙炔下游其他有竞争力

的化工产品(如乙烯、芳烃等),并具有综合成本优势和节能减排效

应。

       综上所述,公司乙炔化工全产业链的贯通将可能会为公司带来大

规模的市场订单需求,具有客观依据和合理性。



   问题 4、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兑付“16 环保债”回售本金和利

息 4.86 亿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截至目前的总负债、有明确偿还期

限的负债总额及已逾期的负债总额,以及除“16 环保债”兑付违约

外是否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3 条第(二)款所述情

形。

        回复:

        截止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负债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金额             其中:逾期金额
          短期借款                        86,000               19,000
 有明     应付票据                        18,966                5,000
 确偿     应付债券                        45,000               45,000
 还期     应付融资租赁款                  60,915                9,722
 限负      应付贷款及债券利
                                           5,313                5,313
 债      息
                 小计                    216,195               84,036
 无明     应付账款                       140,316
 确偿     其他经营负债                    21,707
 还期     递延负债                        48,177
 限负
                 小计                    210,200           -
 债
               负债合计                  426,395
            除公司已披露的“16 环保债”兑付违约、北京国资租赁、中机国

     能融资租赁款逾期及南京银行贷款逾期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3 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问题 5、截至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3.38 亿元,同比增长

     94%。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第四季度新增应收账款金额及截至本问询

     函收到日的回款情况,并进一步核实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

     客户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业务合作、债权债务、产权、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回复:

               2017 年第四季度新增应收账款及 2018 年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四季度新     2017 年末       2018 年 1-4 月
            单位名称
                                 增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金额        收款金额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086           112,662             10,000

 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6,546            32,660              8,220

  包头博发稀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3,956            27,159                    -
司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1,542                    -

 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                    5,502            19,992                450

 其他客户                                 -1,210            19,832              2,180

              合计                        33,879           233,847             20,850



             公司积极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已向主要欠款方发送催款
函,申明:业主方逾期支付工程款项的情形,已影响公司的资金周

转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因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导

致相应项目进度受影响的,违约责任应由对方承担,公司保留追究

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乌海洪远、新疆胜沃为

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参股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包头博发为控

股股东一年内处置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自 2017 年 12 月起

不再为关联方);新疆圣雄、港原化工为公司非关联方。

    经自查,公司与上述客户均属正常项目合作和技术、工程服务,

关联交易(如是)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及控股股东未向该等客户委派

董事、高管,在业务合作、债权债务、产权、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可

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本报告期,公司对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2.15 亿元计提了 50%的坏账准备,主要原因是“逾期未结算,收回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请详细说明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所进行的催收工

作、截至本问询函收到日的回款情况,后续公司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回复:

    新疆圣雄项目系原天立环保遗留项目,报告期末,公司对新疆圣

雄的应收账款为 2.15 亿元。公司专门成立的项目回款小组持续与新

疆圣雄及其控股股东中泰化学进行工程结算、财务对账及还款安排的

沟通工作,并取得一定进展。近年来,公司通过与新疆圣雄、供应商
三方债权债务转移支付的方式,由新疆圣雄直接向我公司供应商支付

欠款,实现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同时,新疆圣雄和中泰化学也在接

洽我司工程款结算事宜。近期,公司与新疆圣雄及某设备供应商已达

成初步合意,拟以该方式解决欠款近 2,000 万元。

    鉴于新疆圣雄控股股东中泰化学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具有较强

的综合实力和商业信誉;同时,新疆圣雄的主要产品电石、PVC 价格

回暖,企业经营及资金状况得到改善,也会对债务偿还工作产生积极

影响。因此,公司针对剩余欠款仍在通过协商方式督促结算及达成付

款安排。如未来因情况变动而确有必要,公司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进

行追讨。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结合新疆圣雄应收账款

的结算及催收情况,计提了 50%的坏账准备。



   (3)年报披露,“公司已确定回款工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

积极进行应收账款催收,加大回款力度,以尽快完成足额的应收账款

回收。”请详细说明公司对应收账款所进行的具体催收工作、截至本

问询函收到日的回款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期后事项表明公司的应收

账款存在不能回收的重大风险,如存在,请详细披露。

    回复:

    因公司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支付,已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并专门成立若干应收账

款催收小组,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将回款作为现阶段公司工作
的重点,随着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的推进,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已

有所改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请详见本回复第 5 题(1)的内容。

    截至目前,经公司对主要应收账款对应客户的状况分析,公司未

发现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迹象和重大风险。



    问题 6、你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63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21 亿元。

同时,年报披露,“受报告期后乌海洪远项目业主资金的影响及化产

段工艺方案的优化调整,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在本次审计过程中,

主动调减乌海洪远项目(化产段)报告期收入和成本。如业主后续资

金状况得到改善,项目恢复建设,则该收入将在后期逐步实现”。

   (1)请结合收入确认时点及其依据补充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

负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

否存在需更正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如否,

请提出充分、客观的依据。

    回复:

    2017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负的原因如下:

    2018 年初,乌海项目业主方要求对乌海项目化产段进行工艺方

案优化调整,导致乌海项目化产段部分已制造完成的设备需生产厂家

重新按照新的工艺方案再加工改制、部分土建工程施工方案需调整。

因业主方对上述设备及土建分包成本形成的收入和项目进度在 2017

年未予确认,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在审计过程中,主动调减乌海
项目化产段报告期收入和成本。调减的收入原确认时间为 2017 年 3-4

季度。

    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

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及 2017 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 2017 年第三季

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分季度的收

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6,730      139,684      45,640          28,886

营业成本                46,365       92,761      29,602          19,388

净利润                  10,256       30,298       5,967         -11,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157       30,323       5,967         -10,343
的净利润



    (2)请详细说明乌海洪远项目业主资金以及化产段工艺方案的

优化调整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主动调减乌海洪远项目(化产段)报告

期收入和成本的具体会计处理,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乌海洪远项目业主资金状况

    乌海洪远项目总投资约 100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乌海洪远项

目资金已到位 16.65 亿元。乌海洪远后续将逐步到位的资本金包括筹

划实施中的大型产业基金及大型金融机构增资款项 18.5 亿元,地方
政府指定投资主体出资 2 亿元等,目前上述资本金仍处于筹划阶段,

尚未实缴到位。随着上述资本金的陆续到位,乌海洪远的偿付能力将

大幅提升,可满足项目全部电石段和部分化产段建设期的资金需求。

    (二)化产段工艺方案的优化调整的具体情况

    项目业主为推动项目快速建成投产,并结合乌海当地对液化天然

气的市场需求,对乌海项目的产品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项目将原电

石炉气、热解气生产乙二醇路线调整为生产液化天然气。方案调整后,

项目的产品规模在原来的年产 40 万吨聚乙烯、30 万吨乙二醇基础上,

将乙二醇调整为液化天然气。同时,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规

模也进行优化调整。乌海项目本次优化调整,可降低项目投资,缓解

目前资金压力,并加快项目建成投产进度。

    (三)调减乌海项目化产段报告期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

    对于上述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工艺方案优化调整,该项目部分已制

造完成的设备需生产厂家重新按照新的工艺方案再加工改制、部分土

建工程施工方案需调整,公司将上述设备作为退货处理,相应成本作

红字退回;土建施工部分暂不与分包商办理结算,原分包商申请结算

的工作量予以红字冲回,基于上述成本形成的收入作红字冲回处理。

    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结合营业成本构成和结转方法、期间费用构成等说明净

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2017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业务的季节性因素及流动性紧张。因 2017 年冬季气候严

寒,冬歇期较往年提前,第四季度施工时间较短,加之公司在此期间

资金较为紧张,未能及时支付部分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合同款项,导致

项目执行进度低于预期,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较大。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

较大,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2.27 亿元,

比上年增加 1.41 亿元。



     问题 7、年报披露,“大庆林源 600 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利用

项目 40 万吨/年乙二醇配套给排水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内蒙古双

欣节能 6X48MVA 蓄热式电石生产线及副产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新疆

能源集团托克逊洁净能源多联产一期工程热解项目”项目执行进度分

别为 0、0.20%、0.68%,请结合上述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的进

程安排、目前的执行情况与进展安排是否一致等说明上述项目进度较

慢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回复:
                                                                             实际完成   执行情况与进展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进度目标                     是否一致                 原因说明
                                                                               进度



       大庆林源 600 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
                                                           2018 年 6 月 30                                   因业主调整工艺方案,工程
 1     利用项目 40 万吨/年乙二醇配套给排   2016 年 11 月                        0%              否
                                                           日中交                                            未开工。
       水工程项目




       内蒙古双欣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业主融资进展及规划影
                                                           工程竣工日期
 2     6X48MVA 蓄热式电石生产线及副产尾    2017 年 3 月                       0.20%                          响,2017 年主要开展了部分
                                                             为 30 个月                         否
       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项目                                                                              方案设计、基础设计工作。




                                                                                                             受业主方报批报建手续办理
       新疆能源集团托克逊洁净能源多联                      2019 年 9 月 30                                   进度的影响,2017 年主要开
 3                                         2017 年 8 月                       0.68%             否
       产一期工程热解项目                                     日中交                                         展了工艺包设计与部分基础
                                                                                                             设计工作。
       问题 8、2017 年,公司水处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76.07 万元,

同比下降 97%。请结合水处理业务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业务开展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该项业务业绩实现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等

会计处理情况等,具体说明水处理业务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

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乙炔化工”、“煤炭温和热解提质” 、“水

环境综合治理”、“炼油与化工”和“特色装置”五大板块,以前两

大板块业务为核心,报告期内营收占比高达 98%。公司水处理板块业

务体量相对较小,2017 年度实现营收 376 万元(占比为 0.13%),2016

年度实现营收 12591 万元(占比为 4.03%)。近年来,公司始终以煤

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及其业务为战略重心,集中优势资源拓展和执行

该类业务项目订单,而水处理业务在公司内部则属于相对从属的地

位。

       公司水处理业务主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5 号—建造合同》进行确认,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即工程累计实

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工程的完工进

度,依据完工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收入和实际成本的差额即为项目

毛利。

       公司近年来水处理业务的主要执行订单为印尼金光水处理项目,

2016 年度该项目主体进度已基本执行完成,而 2017 年度公司水处理

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及执行进度又相当有限,导致该业务业绩在报告期
内降幅较大,但其绝对金额及营收占比均较小。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水处理业务,2017 年度的市场拓展、新签

订单及其执行进度均较为有限,导致了本年度该板块业务营收大幅下

降,但由于其占公司整体营收比重较低,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极为

有限。



    问题 9、年报披露,“截止 2018 年 4 月,公司有 9 个银行账户被

冻结,账户资金被冻结金额合计 2,145.39 万元”。请补充说明已被银

行冻结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为公司的基本往来账户、

是否为公司主要账户、被银行冻结的具体时间,申请冻结金额、是否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等,并说明截至本问询函收到日公司

是否存在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如是,请详细说明。

      回复:

    截止目前,公司共有 9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含基本户 2 个,一般

户 7 个。账户冻结时间为 2018 年 1-4 月,申请冻结金额合计 33,954

万元。随着控股股东战略投资人—上海图世的引入,公司与战略投资

人已共同成立债务处理工作小组,已先后和各类债权人磋商解决方案

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上述账户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仍可使

用其他账户办理日常收支结算业务。

    截止本函收到日,公司不存在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问题 10、年报披露,在建工程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

项目中止,前期成本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

提减值准备 1,176.26 万元,请说明上述项目中止的具体原因,公司

是否对前期成本的回收采取相应追偿措施,如是,请详细说明,如否,

请说明未采取措施的具体原因以及未来的追偿计划。

    回复:

   (一)项目中止原因

    公司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石家庄项目”)

签约于2014年12月,由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业主方提供电石炉

改造专项节能服务,投资额3.5亿元。

    石家庄项目地处京津冀地区,近年来大气雾霾频发导致该区域的

大气治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严格

管控,要求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本项目改造针对的电石行业作为传

统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其生产及工艺改造的环保审批手续尤为严格。

本项目自签约以来,业主方均在推动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但鉴于

前述京津冀区域大气雾霾治理现状和管控力度,办理难度超过预期,

截至目前,业主方尚未能完成本项目环评手续的办理。

    本项目作为公司投资建设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层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尤其是合规性风险。因此在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完成之前,公

司仅启动了前期设计及采购施工的准备工作,截止目前,项目建设仍

处于中止状态。

   (二)解决措施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业主方(“甲方”)应负责以下工作: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

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

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

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

者是批准。

    本项目项下,业主方已根据法律规定及项目合同约定,及时申请

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但因前述客观情势及政府审批原因未能完成,不

存在主观过错及恶意违约的情形。因此,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前期成本,

不存在向业主方进行追偿的法律、合同基础及合理性。如未来项目确

认终止,双方可协商补偿方案,但从最终有利于各方的角度而言,仍

需尽力推动项目完备建设手续并实现开工,通过公司创新节能工艺改

造为双方创造实实在在的节能效益,实现各方互利共赢的局面。



    问题 11、年报披露,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吉林常春高氮合金研发

中心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2,915.83 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往来款的详

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时间、原因、回收时间等,并说明计入

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2013年,为购买项目土地和设备,吉林常春高氮合金研发中心有
限公司(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氮”)与公司签署

《分子公司借款合同》,吉林高氮向公司申请借款2500万元,期限12

个月,资金占用费为12%/年,到期还本付息。该笔借款自2013年8月

实际放款。

    后为有效解决公司高氮钢项目的相关问题,2014年8月13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高氮

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合作框

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基本原则为公司投资于高

氮钢项目的股权及债权资金合计6800万元,分别由沈文富、季长涛负

责偿还,公司根据协议约定逐步退出高氮钢项目。

    依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于2016年3月、4月分别与沈文富、

季长涛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吉林高氮该2500万元借款由季长

涛承担2380万元(支付期限为吉林高氮股权托管终止时,至迟不超过

2019年4月4日),由沈文富承担120万元(支付期限至迟不超过2019

年3月17日)。目前上述高氮钢项目系列协议尚在履行过程中。

    截至2015年末,吉林高氮实际处于托管经营的状态,公司对其丧

失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该笔与原控股子公司

吉林高氮的往来款项2915.83万元(含本金2500万元及截至2014年底

的利息415.83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对该笔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504.56万元。
    问题12、年报披露,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上海常春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的资金拆借款2,742.79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款项的具体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时间、形成原因、回收时间等,并说明上述款项

是否形成对外财务资助,如是,请详细说明是否根据《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否,

请说明客观依据。

      回复:

   (一)财务资助事项及纠正

    2013年1月,天立环保与上海常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新材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天立环保向上海新材

料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960万元,借款用途为上海新材料向上海常春高

氮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氮”)进行出资,借款期

限3年,利率12%/年。根据该借款合同,天立环保分别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向上海新材料支付 892.5 万元;2013 年 4 月 2 日向上海新

材料支付1067.5 万元。

    因此,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上海新材料的资金拆借款2,742.79

万元,确系对外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事项在发生时未履行董事会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神雾集团入主天立环保后,为纠正该事项,

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否决了《关于公司向上海常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同时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

年6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后续解决措施

    为有效解决公司高氮钢项目的相关问题,2014年8月,公司与上

海高氮、上海新材料、吉林高氮、泰州高氮等九方共同签署《合作框

架协议》,约定:公司因财务资助而对吉林高氮拥有的债权金额为2500

万元,对泰州高氮拥有的债权金额为300万元,对上海新材料拥有的

债权金额为1960万元。对于公司上述财务资助形成的4760万元债权,

由季长涛、沈文富按4760万元的价格共同受让(二人受让比例各50%)。

对于上述季长涛与沈文富的债权受让价款支付义务,分别由王树根和

王利品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依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沈文富于2016年3月签署《债权

转让协议》,约定沈文富以2380万元价款受让公司所拥有的债权2380

万元,具体为上海新材料债权1960万元、泰州高氮债权300万元、吉

林高氮债权120万元。根据该《债权转让协议》及后续协议,沈文富

的价款支付期限至迟不超过2019年3月17日。目前,上述协议尚在履

行过程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对该笔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139.23万元。



     问题 13、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6 亿元、1.84 亿元、-2.59 亿元、-11.68 亿元,请结合公司信用

政策、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补充分析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波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条款与客户

结算应收账款。公司对应收账款不设信用期间,均按已结算金额向客

户收取,因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同时受市场惯例及客户资金等因

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

    公司 2017 年分季度销售收款分别为:1.53 亿、7.87 亿、1.33

亿、1.47 亿元;采购付款分别为 1.77 亿、5.07 亿、3.04 亿、12.51

亿。自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开始出现下滑,回

款金额低于预期。与此同时,为加快推动核心技术的产业化步伐和示

范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根据对于业主方筹资计划的了解以及对于资

金到位情况较为乐观的预期,优先保障了重大项目采购付款和建设进

度。但因受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及资本市场的持续负面影响,导致采用

神雾技术的项目业主方自身融资安排逐渐受到影响,同时也引发了业

主方对公司项目持续执行能力的担忧,进而延缓了对公司合同款项的

支付。

    因公司处于新技术示范项目产业化推广期,对在建项目的大额垫

资,应收账款回收低于预期,受上述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导致公司第

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三季度出现大幅波动。



    问题 14、年报披露,2017 年营业成本构成中原材料、人工工资、

分包成本、项目费用占营业成本比重较上年的变动分别为增长 26%、

增长 153%、下降 23%、下降 12%。请详细分析上述营业成本明细的波

动原因及其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 2016 年、2017 年营业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类别      项目                    占营业成本                    占营业成本   同比增长
                        营业成本金额                 营业成本金额
                                           比重                         比重

工程总承包   设备材料         87,389        47.54%          69,203       36.25%        26%

工程总承包   人工工资          3,242         1.76%           1,280        0.67%       153%

工程总承包   分包成本         89,038        48.43%         115,673       60.60%       -23%

工程总承包   项目费用          4,169         2.27%           4,729        2.48%       -12%


     设备材料和分包成本占比变化的原因:2016 年,当期新开工的

乌海电石、胜沃二期、博力拓等主要总承包项目处于项目建设前期,

主要工作为项目土建施工,故分包成本占比较大,设备材料成本占比

较小;2017 年,以上项目进入建设中期,主要工作为对到场设备进

行安装,故设备材料成本占比较大,分包成本主要是以上项目的设备

安装成本和新开工的推进进度较小的乌海项目化产段、包头博发项目

建设前期的土建施工成本,故分包成本占比较小。

     人工工资费用占比有所上升原因:为加快项目推进,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引进部分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管理人员,故项目人员人

工工资占比有所上升;

     项目费用占比有所下降原因:公司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合理控制

费用发生,使项目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因公司 2016 年和 2017 年产生收入的主要项目处于建设期阶段不

同,建设前期土建分包成本为主,建设中后期设备材料成本为主,同
时,公司引进项目管理执行人员,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费用控制,上

述因素叠加,是 2017 年与 2016 年营业成本构成明细波动的原因,具

有合理性。



       问题 1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6.74 亿元,同比

增长 72%。请详细说明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目前的

结算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的存货跌价

准备的合理性与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首先,随着项目的快速推进,各项目完成的工作量也在逐渐增加,

存货金额大部分为项目未结算工程款。因在执行项目体量快速增大,

期末未结算工程款存量也随之增加。

       其次,2017 年第四季度,公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乌海项目化产

段长周期设备订货,致使其他项目设备到货量未达到预期,项目进度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导致未结算工程款金额有较大幅度的增

加。

       (二)    已完工未结算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2017 年末公司对主要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过程如下:

       1、通化嘉成项目

       报告期末,公司与通化嘉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

嘉成”)存在工程款诉讼纠纷。根据公司对对方履行能力的判断,公
司收回工程款的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发生损失可能性较大。综合考虑

诉讼结果和后期回款的可能情况,公司对该项目计提 100%减值准备。

    2、其他项目

    经过减值测试,公司与相关业主的合作关系良好,业主方也不存

在信用恶化的情况,具有履约能力,故对于工程款的支付业主方有能

力、有意愿履行,不存在减值情形,具体如下:

    (1)乌海项目:截至报告期末,乌海洪远注册资本 7.92 亿元,

股东方由长城资产、地方国资、恒泽荣耀等组成,具有较强的资金实

力和融资能力。乌海洪远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在建项目主要为“40

万吨/年 PE 多联产示范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 100 亿元。公司与乌

海洪远的合作基础良好,公司在该项目工艺、施工和管理方面有前期

项目的成功经验,工程进展顺利,预期不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项目

会按计划完成,工程按时结算,双方无任何违约事项发生,且没有证

据表明乌海公司后续存在违约可能性。

    综上,乌海洪远在债务清偿方面不存在困难,且违约可能性较小,

因此,乌海项目的未结算工程款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2)新疆胜沃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新疆胜沃注册资本 8 亿元,

股东方由北京和义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禾(深圳)环保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同

时,西安海阔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合伙企业拟向新疆胜沃增资 10 亿

元,将大大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
    截至 2017 年底,新疆胜沃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资产以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主,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有较强的贷款融资

能力;流动负债均为经营性负债,基本无利息负担,长期负债为融资

租赁应付款,具有长期性质,无近期还款压力。

    公司与新疆胜沃的合作基础良好,公司在总承包项目工艺、施工

和管理方面有前期项目的成功经验,故工程进展顺利,预期不会出现

工程质量问题,项目按计划进行中,工程按时结算,双方无任何违约

事项发生,且没有证据表明新疆胜沃后续存在违约可能性。

    2017 年末,公司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结合历史经验及谨慎性原

则,判断新疆胜沃在债务清偿方面不存在困难,且违约可能性较小,

故新疆胜沃项目的未结算工程款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3)港原项目:港原化工截止 2017 年底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流

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存货为主,变现能力较强,长期资产

主要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主,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

有较强的贷款融资能力;流动负债均为经营性负债,基本无利息负担,

长期负债为融资租赁应付款,短期内无还款压力。目前,港原化工运

营稳定,产品回款状况良好,销售收现率达到 90%以上,日常运营不

存在困难,持续经营能力比较强。

    公司与港原化工的合作基础良好,工程进展顺利,生产状况稳定,

工程按时结算,双方无任何违约事项发生,且没有证据表明港原化工

后续存在违约可能性。
     2017 年末,公司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结合历史经验及谨慎性原

则,判断港原化工在债务清偿方面不存在困难,且违约可能性较小,

故港原工程项目的未结算工程款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问题 16、截至期末,你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455.80 万元。

请结合你公司对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的预计情况与依据,说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资产负债表

 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

 益)。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

 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

 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止 2017 年末,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455.80 万元,为神

 雾环保和持续盈利的子公司洪阳冶化及神雾新疆公司计提的资产减

 值准备及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17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8,608.62              5,791.2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1,096.74              1,664.51

合计                                  49,705.36              7,455.80

       上述公司截止 2017 年末在手订单充裕,公司估计在未来期间,

项目执行带来的利润,可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上述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因此公司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亏损的子公司,因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未将该类子公司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问题 17、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项下新增“待转销项税”

4.83 亿元。请补充说明相关资产对应经济事项的具体情况,以及相

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其他流动资产-待转销项税 4.83 亿元,为公司计提的已确认收入

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

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 号)的规定,

建筑业涉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 (一)纳税人发生应

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二)先

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根据 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发布

的财会[2016]22 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 “待转销项税额”

明细科目。“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

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同时,已确认收入但未与业主进行开票结算计提的待转销项税额,通

过“其他流动资产”列报。2016 年 5 月 1 日至财会[2016]22 号文施

行之间发生的交易,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主要经营工程总承包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

造合同准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及收款向客

户开具发票,故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点与确认收入时点存在差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6]22 号文要求,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确认收入未开具销售发票的部分计提待转销项税。

    综上所述,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项下的“待转销项税”科目相

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 18、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为 14.18 亿元,同比增长 197%。

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战略、项目开展情况等详细说明应付账款大幅

增加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如下:

    1、随着公司港原技改项目成功验证公司“乙炔化工新工艺”的

技术先进性,公司更积极进行新工艺的市场推广和产业链延伸,在执

行订单的项目规模和合同金额快速增加。相应的,公司针对相应项目

的设备采购及施工分包合同的金额也会相应增大。

    2、2017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流动性较为紧张,对部分设备供应商

和施工分包商的工程款项未按时支付,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大。

    针对上述状况,公司力图通过控股股东引入战略投资者、应收账

款回收及外部融资等途径,尽快缓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局面,适时支

付应付账款,保证和推动项目建设。



    问题 19、2018 年一季度,你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906.75 万元,

请结合行业状况、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一季度净利润亏

损的具体原因,详细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以及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回复:

    (一)一季度亏损原因

    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政策及公司股价持续下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自 2017 年下半年以来流动性趋紧,项目业主方和公司的融资工作开

展及资金到位情况低于预期。同时,公司在建重点项目乌海洪远、新

疆胜沃、包头博发所在地气候严寒,项目在今年一季度的一、二月份

处于冬歇期未开工状态。因此 2018 年一季度 EPC 总承包收入几乎为

零,但人员工资费用、利息费用、资产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照常发生。

以上各种因素导致公司在 2018 年一季度出现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

亏损的情况。

    (二)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及业绩改善措施

    面对公司因流动性紧张带来的项目停滞、债务违约等系列问题,

公司在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积极应对,力争尽快扭转困境并改善经

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应收账款回收

    公司确定回款工作为现阶段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若干应收

账款催收小组,专门负责进行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目前陆续已有回款

进账。

    2、持续推进控股股东引入战投工作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神雾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仍在持续加快

推进。此次引战总体规模为 50-70 亿元,战投资金采用一步规划分步

实施的方案。按照方案安排,前期以上海图世为代表的民企作为领投,

投资金额 15 亿元,其中 3.5 亿元用于解决神雾集团及其子公司员工

的薪酬发放、偿还对金融机构的逾期利息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另外 11.5 亿元主要用于技术推广及业务开展。目前 3.5 亿元增资款
项已到位。

    后续战略投资者主要以大型国企、央企为主,目前神雾集团已与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光元盛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签订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作协议,目前

正在分别进行深度尽调及国企、央企内部审批报批流程。

    随着公司应收账款催收和控股股东引战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将

首先在资金紧张问题上得到极大缓解,进而有利于推进在建项目的复

工和完工。其次,通过有实力、有背景的战投入驻,公司核心技术和

项目方案得到认可,将为公司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业绩改善奠定坚实

基础。最后,公司还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从体制上、机制上进一步保障市场开发和技术转化,尽快改善经营业

绩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问题 20、根据《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你公司部分内

部控制存在缺陷。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存在缺陷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流程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并说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具体原因、

责任人与内部问责情况,以及是否已对上述内部控制失效情形研究、

制定整改方案并安排落实整改。

    回复:

    2017 年主要由于针对外部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公司缺乏相应

的风险识别机制以及应急机制,导致内控管理方面未能及时调整优
化。具体体现在于没有对战略管理决策、供应商及预付款、应收账款

回收、人力资源管理四方面定期进行外部风险识别和自我内控评价,

并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制度和控制措施,从而及时预警

并调整战略。

    针对外部风险识别和自我内控评价的不到位,根据内控评价报告

的要求,公司已责成总办、计划控制部、财务部、经营部、人力资源

部、采购部、项目部定期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着重针对外部经营

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针对各类

风险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具体应体现在,人力资源通过外部环

境风险识别,加强公司人员的优化整合、应急调配、应急流失控制、

应急招聘管理、人文关怀等;经营部、财务部通过外部环境风险识别,

制定不同风险情况下回款考核力度及执行力度,针对回款可能不及时

的情况要有完整的应急资金管理计划,控制收支平衡;总办、计划控

制部、采购部、项目部通过外部环境风险识别,能够迅速调整战略方

向,控制项目进度规划和不同项目的重要排序,根据不同风险识别的

内容启动相应的控制措施,稳定项目的有序开展和进度。

    目前,整改要求已经下发,将尽快修订出台相关内控管理制度。

同时针对应收账款、供应商及预付款、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责成主管

领导加强内控培训和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