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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8‐090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环保”)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吴道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015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洪阳冶
化”)因印尼水处理项目的执行,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
称 “ 汇 丰 银 行 ” ) 向 印 尼 金 光  纤 维 纸 业 工 程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Fiber Papertech
Engineering &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业主方”)分别开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
保函,保函期限为一年,金额合计 705.26 万美元;并与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高新投”)签订《担保协议书》,由深高新投为洪阳冶化向汇丰
银行出具币种人民币、金额为不超过 55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见索即付的
担保函。同时,根据深高新投的要求,公司为深高新投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详见公
司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及相关公告文件)。
      2016 年 7 月底,上述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期限行将届满,根据印尼水处理
项目执行进度的需要,洪阳冶化向汇丰银行申请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期限
展期一年。同时,考虑到汇率变动的因素,洪阳冶化与深高新投重新签订了《担保协
议书》,由深高新投为洪阳冶化向汇丰银行出具币种人民币、金额不超过 5600 万元、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函。公司为深高新投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继
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及相关公告文件)。
    2017 年 7 月底,上述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期限再次届满,鉴于印尼水处理项
目仍在执行中,洪阳冶化拟向汇丰银行再次申请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续签一
年。同时,根据汇率变动情况,洪阳冶化与深高新投重新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由
深高新投为洪阳冶化向汇丰银行出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不超过 5700 万元、保证方
式为连带责任的见索即付的反担保函。公司为深高新投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继续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及相关公告文件)。
    截止目前,上述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期限又将届满。依据洪阳冶化与业主
签订的合同,已开立的预付款保函的期限已经覆盖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保函担保期
限,本次无需续期;鉴于印尼水处理项目仍在执行中,履约保函需要续期,因此洪
阳冶化拟向中国银行深圳红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将上述履约保函按
照合同约定分别续签至 2020 年 2 月及 2020 年 3 月。同时,根据目前的汇率变动情
况,洪阳冶化拟与深高新投重新签订《担保协议书》,由深高新投为洪阳冶化向中国
银行出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不超过 2652.61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见索即
付的反担保函。洪阳冶化拟申请由公司继续为深高新投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
保方式为见索即付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洪阳冶化与深高新投签订
的《担保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债务,反担保期限为深高新投向中国银行出具的反担
保函有效期届满后二年。
    为支持公司水处理业务板块印尼金光海外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同意继续为洪
阳冶化向深高新投的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陈金霞女士为董事
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
    简历:
    陈金霞,女,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炼制系石油加工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国石油大
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优
化决策专业。
    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10月
至2016年1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2
月,任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助理、大客户及国际业务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董事。陈金霞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陈金霞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
人、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