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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1-21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环保”)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9 年 1 月 13 日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吴道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
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增持计划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因增持人员变动较大(XUEJIE QIAN 先生、刘
骏先生及卢邦杰先生先后离职),且 2018 年度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增持人员筹集
资金比较艰难,原增持计划的实施受到影响。为切实履行增持承诺,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拟申请变更原增持计划。
    吴道洪先生和高章俊先生作为本次增持主体,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为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同
意增补罗湘楠先生、孙健先生、丁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董事会工作安排,另行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
    简历:
    1、罗湘楠,男,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2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历任天津辰鑫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天津石化
设计院)工程师、工程部部长;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北京华福工程有限
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神雾
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罗湘楠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2、孙健,男,中国国籍,1984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硕士毕业于悉尼大学金融学专业。曾任桑
德国际有限公司融资经理、亿利生态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神雾
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3、丁力,男,中国国籍,1985 年出生,研究生。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首席专家;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助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丁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