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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09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8-00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集团公司为西油联合拟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恒泰艾普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油联合”)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大写:叁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期限 2 年,具体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由恒
泰艾普为其提供 100%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提供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对
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上述全资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
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以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关于集团公司为阿斯旺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恒泰艾普控股子公司阿斯旺(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
旺”)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0 万元(大写:伍
佰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期限 2 年,具体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由恒泰艾普为其
提供 100%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提供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对
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上述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阿斯旺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经审阅了苏加峰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苏加峰
先生有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况。
    苏加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我们认为苏加峰先生的选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
们同意聘任苏加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8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