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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8-01-09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8-00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
聘任苏加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1 月 09 日
附件简历:

    苏加峰先生,男,1975 年 2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8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
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后就职于北京城建集团三公司,任项目工程
师;2004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先后就职于国家
开发银行总行营业部、资产重组保全局、评审三局、住宅信贷局等部门,任副处
长职务。
     苏加峰先生在金融系统长期工作,曾参与设计并全程实施世界银行(WB)/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微贷款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普惠金融项
目,在中小企业贷款、小微金融、创业投资、村镇银行信贷、小贷公司合作等金
融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参与国家 2015-2017 年 1800 万套棚改
计划实施,提供长期、大额信贷支持,对企业和项目信贷管理、风险控制、行业
政策、金融监管等具有较为深入的理解。
     苏加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